突尼斯签证

突尼斯北京使馆受理范围:全国范围内中国大陆居民均可受理。
需提交材料 详细说明
因私护照 护照在归国后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末页需有持中文签名(不要用铅笔签名)。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有老护照者必须提供老护照。
照片 (1)半年内拍摄的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2)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个人信息表 填写2份签证申请表,须打字或用大写字母填写正反两面的内容;字迹清晰、工整;申请人签名。(表格中职位一项需写清楚)
填写完整并签字。确保联系电话是准确有效的,并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附: 突尼斯申请表及个人资料表.doc
其他 小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
A:随父母旅游,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B:随父母一方去旅游,必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另一方的委托授权书;若离异,则须原配父母提供
C:单独旅游领馆不受理,必须有大人的陪同,非父母的陪同,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及双方委托授权同意书公证书原件。
以上三种情况皆需须提供学籍证明(英文版)或学生证复印件
(公证书需中英文对照翻译,且公证件一律不退还)。
领区要求 突尼斯北京使馆受理范围:全国范围内中国大陆居民均可受理。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