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专列预订须知
1、专列具体开行时间以铁路总公司及铁路局调度命令为准,如专列提前或延后出发,本社提前7天通知;如专列无法开行,本社提前10天通知,上述原因本社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专列具体开行、抵离时间以铁路局最后命令和站内调度为准;若专列晚点或早到,旅行社并无违约,负责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进行调整,不降低服务标准,但不承担经济赔偿;旅行社已按照正常的专列申报程序向铁路部门申报本次旅游专列,如遇铁路部门政策性因素、车辆调配因素、国家突发事件征用铁路资源等情况,专列超员或者人数不够的情况下,专列不予开行,我社有权在不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改走正班车或者全额退款,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3、空铺损失:专列系包车性质,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出行,出发前可随时换人,如距出发15天以内退团且无人代替则收取硬卧空铺损失硬卧1500元/铺,四人包厢软卧2500元/铺;(该费用仅为铺位损失费不为票价全款,我社有继续用该铺的权利,敬请谅解)。在扣除专列铺位损失后,其余费用扣除标准为:行程前7-4日,收取扣除铺位费用后旅游费用的20%;行程前3日-1日收取除铺位费用后旅游费用的40%。行程当日,收取旅游费用的60%。
4、铺位分铺原则:1人上铺,2人上下铺,3人报名不承诺在一个包厢。专列系包车性质,合同签订后车票不办理改签、分乘、变径或退票,无单独车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