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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环以内提供上门服务(包括签约合同、上门收材料)

1、公司签约:前往门市营业部签署纸质合同。
2、邮箱签约:我们会将盖章的电子合同发送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在收到邮件后请及时阅读合同及相关附件,并回复“已阅,同意签约”完成签约流程。
3、快递签约:我们会将盖章的合同快递给您,请在收到合同后及时签字并回寄给我们。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请在快件中注明,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4、电子签约:我们会将电子合同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手机,通过点击收到的短信链接进行签约。

温馨提醒
导游将在出团前一天下午14:00-18:00联系游客,请保持手机畅通,过时不候,迟到按当天退团处理,团款不退。
出团前7天内退团,赔付车位费200元/人。
导游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可调整游览顺序,因人力无法抗拒因素导致无法游览或行程变更,我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游客自行放弃游览,门票、住宿、交通等不予退还。
为了您的身体健康,身体虚弱、有高血压、心脏病者不宜参加该线路,如有以上病史者隐瞒病情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严禁带宠物上车,导游有权拒绝游客登车。
请带上有效证件,妥善保管好您的财务。
本社对行程线路有调整权。
请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单》。
如遇政府行为或者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如期发班,本公司会于出发前一天12:00通知客人改期或改线路或者全额退回全款,我社不做任何赔偿。
此线路不足45人不开班,我社在出团前通知客人,并全额退款,或改签下期,不做任何赔偿。
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政府通知不得外出旅游,导致客人不能正常出行,我社不做任何赔偿,仅全额退款。
如遇天气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行程影响,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因车辆抛锚等问题造成的游览时间耽搁(堵车等不可抗力的时间耽搁不在赔付范围之内),将根据《旅行社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超过1小时以上的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
行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双方平等协商解决或返沪后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者以拒绝登车等行为拖延行程的,即视为罢游违约,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70周岁以上游客,出游前请签好免责协议,80周岁以上游客恕不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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