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旅游产品的不可储存性,如遇特殊情况,我社会在出团前3天通知客人,团款全额退回,我社不做任何赔偿。
出发前2天(含2天)至3天,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1天至2天,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天,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因客人原因临时取消,行程前7日至3日的扣除旅游费用30%,行程前3日至1日的扣除旅游费用40%,行程当天取消不退费。
以上线路为散客综合报价,房差只补不退。
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次序、时间特殊情况下可由导游调整。
以上线路为散客拼团,由莲花之旅承接,此线路不满30人不发班,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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