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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签约:前往门市营业部签署纸质合同。
2、邮箱签约:我们会将盖章的电子合同发送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在收到邮件后请及时阅读合同及相关附件,并回复“已阅,同意签约”完成签约流程。
3、快递签约:我们会将盖章的合同快递给您,请在收到合同后及时签字并回寄给我们。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请在快件中注明,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4、电子签约:我们会将电子合同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手机,通过点击收到的短信链接进行签约。

温馨提醒
1. 此行程不足出团人数我社将提前7天通知,客人可选择退团或更改我社其他团期(无损无赔偿)。
2. 本产品会在当地由随团服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推荐自费项目,一般为套餐形式,您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参加,绝无强制消费。
3. 如自身原因取消:提前15天出火车票,出票后退团火车票按铁路局退损标准核损。
机票出票后退团全损。
扣除大交通后剩余团费按照以下条款收取损失:①行程前 15日至8日,扣除旅游费40%。
②行程前7日至 1日,扣除旅游费用 60%。
③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旅游费用 80%。
4. 出行及入住酒店,请客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5. 行程所含门票指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电瓶车或景区内其他另行付费景点门票。
行程中所含的所有景点门票已按景点折扣门票核算,故客人持有军官证、残疾证、老年证等优惠证件及其他特殊身份人士,不再享有优惠。
6. 行程中有些餐厅、酒店及景区出口的卖场或商铺,均不属于旅行社或导游安排的购物场所。
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不建议游客购物,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7. 景区参观游览期间禁止去景区明示不能进入的区域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8. 旅行社对游客不承担监护权。
自由活动期间不含任何服务。
游客须自行保管贵重物品,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本人负责。
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赔偿。
9. 本行程具体游览顺序我社授权地接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原则是游览内容不能减少。
赠送项目发生优惠/免票/自愿放弃/或因航班/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能赠送/游览的,不退费不更换项目。
10. 因游客个人原因,中途离团视为游客单方取消合同,费用不退,离团后所有的安全责任由游客本人负责,并向导游出具书面形式的离团证明书(证明书内容需包含:离团原因,离团起讫时间、不退费用及责任自负等)。
11. 旅客在旅行过程中,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我社协商解决,如未打电话联系的散团后有任何异议我社恕不受理。
团友投诉以在当地填写的意见反馈表及签字证明为准,请各位团友认真填写。
恕不受理团友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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