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含
1. 机票:往返程国际航班经济舱机票;
2. 签证:持中国大陆因私护照的居民,前往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均免签;外籍或非中国大陆因私护照人士参团须办理旅游签证,签证费用自理。是否准予出入境,是有关部门的权力,如因游客自身原因,不准予出入境而影响行程的,团队费用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3. 交通:行程内所列的各种交通工具。境外旅游巴士为外籍司机;火车不保证同一包厢,可能与外国人同包;
4. 领队:我社配备专业领队全程陪同,并提供优质服务;
5. 导游:当地中文导游服务,(当地旅游发展起步较慢,导游服务和讲解上还有所欠缺,还请谅解);
6. 住宿:行程表上所列当地四钻酒店或同级酒店(以两位成人共用一房为原则或者自行补交单房差);
7. 餐食:行程中所列餐食,特别标注自理的除外;
8. 景点:行程中所列入内景点的首道门票。
需要您破费的
1. 证件办理费用:个人护照办理费用;。
2. 杂费:不含境外杂费2500 元每人,请于机场交予领队
3. 航空公司燃油税上涨价格部份,如遇上涨则追补差价。按照国际惯例在候机及转机期间用餐自理;
4. 团队中若出现单男单女,我司有权安排房间住宿,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的,需另开单人间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单房差¥3000/人;
5. 个人旅游意外保险,75 岁以上包括75 岁老年人报名需强制购买境外紧急救援医疗300,000 元及以上保额的保险。请自行购买并提供保单电子版给我社!
6. 酒店内及行程中的个人消费(例如:酒店收费项目、景区自费项目等)。
7. 各国酒类、汽水、洗衣、电报、电话,上卫生间及一切私人性质之费用。
8. 因罢工、台风、航班、战争取消或更改时间,交通延阻及其它不在本公司控制范围内情况所导致的额外费用。
9. 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预订须知
预订需支付定金4000元/人,余额于出发前14个工作日付清。
提供有效期6个月以上护照扫描件及联系方式。
因个人原因退团,损失按实际产生费用收取。
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景点取消,退还未产生门票费用(赠送项目不退),因游客自身原因放弃项目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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