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含
1, 机票:行程描述的团队机票经济舱(含税及附加费);
2, 用车:随团游览期间当地旅游车费用(自由活动期间不含);
3, 住宿:行程中标注的当地星级标准酒店两人一间(含早餐);
(酒店内早餐内容及形式均有出入,如因行程需早出发则安排打包早餐盒);
4, 餐食:注明的午餐晚餐以中式桌餐为主,当地简餐为辅;机上餐以航空公司为准;
其中中式团餐团队以6 菜1 汤(茶水 水果)为标准(餐不含—游客自行解决餐食,
请参照行程中标注)(*在欧洲旅途行进过程中,为了便于游览进程的安排,可能
会遇到3—4 顿左右的境外退餐情况。届时会按照每人每顿10 欧元的标准来退餐);
5, 景点:行程中带(*)景点已含首道门票;其他则为外观;
6, 司导:当地司机及中文导游服务,已含司导服务费;
7, 签证:行程中目的地所需的团队旅游签证费用;如签证自理则减(800 元/人);
需要您破费的
1, 个人证照,与签证办理相关的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费用;
2, 出入境个人物品海关征税;超重行李的托运费、保管费;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一切个人消费及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任何费用
3, 行程以外的自费内容及与之相关产生的交通、司导等服务费用;
4, 团费是按照2 成人入住一间房计算的价格,如您(或与同行人一起)产生单房,将安排您与其他同性拼房入住。如您选择一人入住一间全程单人大床房,可支付单人房差
(6500 元/人);(当大床房满房时会安排双标间,含邮轮单人间);6 周岁以下儿童可以不占床减免费用(6500 元/儿童),占床则与成人同价;
5, 我公司提供的无线上网设备在旅行中由客人自行保管,行程结束后统一回收,如发生
设备损坏,赔偿方案如下:
(1) 遗失或无法正常开机:500 元/台;
(2) 外观损坏明显,碎屏等:200 元/台;
(3) 屏幕刮花,接口损坏等:100 元/台;
(4) 配件等损坏或遗失:10 元/个;
预订须知
1、游客报名确认后,收取订金(10000元/人)以预留团队位置。
2、本行程需办理欧洲申根签证,需按使领馆要求规定时间前往签证中心完成指纹采集。
3、如因旅游者拒签导致无法出行,只收取签证费用,申根签证(800元/人)。
但送签后因旅游者未按照领馆约定时间按指纹而导致的拒签,收取订金(10000元/人)。
4、签证材料需本人亲自签名,如实提供,如有欺瞒将影响签证结果及责任追究。
5、机票自理的客人如选择申请团队签证,需自行购买与计划行程一致的航班机票。
6、一旦团队机票出票,将无法进行任何变更或退票操作。
7、统一申请团队签证的游客在回国后需要办理销签手续。
8、持外籍或港澳台签发护照,请提前自行确认往返目的地与中国大陆所需的签证或其他有效手续。
9、基于长途旅行及本行程内容,暂不适宜部分人群参加如处于孕期的女士。
超低龄或超高龄人群在报名前咨询工作人员。
70周岁以上长者需要签署《老年人参团申明书》并提供半年以内的体检报告。
10、若涉及多人出行,预订人或合同签署人应确保已获得其他全体同行人的明确授权。
取消条款:1、出发前31日及以外取消:可全额退还订金。
2、出发前30日(含)至机票未开票及签证未送签前取消:需扣除订金10000元/人。
3、机票开票后及签证已送签至出发前取消:除订金外,还需额外承担机票费用、签证费用及地接实际损失。
4、内陆段机票、火车、轮船等提前开票的交通方式:开票后取消,将按实际损失单独收取相应费用。
5、出发前3日(含)取消,收取旅游团费90%的损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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