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含
1、国际间往返机票,团队经济舱,含机场建设税;
2、入住当地5 星酒店,9 晚双人标准间;1 晚火车4 人包厢,共计10 晚
3、酒店早餐;正餐为当地膳食或中式餐食或酒店晚餐,(中式团餐8 菜一汤,8-10 人一桌,如人数减少,则会根据实际人数做适当
调整)(用餐时间在飞机或船上以机船餐为准,不再另补,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
4、全程提供当地旅游巴士,专业司机;
5、全程专业中文领队陪同;
6、境外专业地陪导游讲解;
7、行程中所列入内参观景点首道门票;(如因自身原因放弃参观,景点门票费不退)
8、保额价值30 万元的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9、旅行社责任险
10、每人每天2 瓶矿泉水
需要您破费的
1.护照费;
2.境外杂费280 美金/人
3.全程单间差:5000 元/人;(散拼团不保证夫妻、成年子女和父母同房,否则需补全程单间差)
4.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费用;
5.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例如特种门票(夜总会、博览会、缆车等);
6.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7.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8.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我公
司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加差价;
9.依照旅游行业现行作业规定,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情况,调整房间分房情况(包括夫妻分开住宿或加床);
10.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保单资料随身携带。老人特殊保险费用(请视
自身情况购买,并签署健康承诺函及亲属知晓其参团旅行同意书)
11.当地酒店规定,6 岁以下儿童可不占床,儿童不占床可-1500 元/人,6 岁以上儿童与成人同价
预订须知
因客人个人原因取消行程,需按标准支付已发生费用:出发前29日至15日团费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20%。
出发前6日至4日50%。
出发前3日至1日70%。
出团当天90%。
如按比例扣除低于实际发生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成团后至出行前29天外取消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旅行社协助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如已自备签证,请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核对姓名和有效期,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损失自理。
行程中解除合同,除不可抗力外视为自愿放弃剩余服务和产品,款项不予退还。
团队票确认出票后如因客人自身原因不走,旅行社有权收取所有票款。
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不可抗力无法游览,按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赠送项目不退。
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酒店住宿、餐、车等费用均不退还。
如遇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换人退票。
目的地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或其他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
行程中未标注入内参观/标注游览时间的景点均为游览外观,入内参观/标注游览时间景点均含门票。
如遇部分景点节假日休息或庆典等,旅行社有权调整游览先后顺序。
国际段航班在当地下午15点前(含15点)、晚间21点前(含21点)起飞的,行程均不含午餐或晚餐。
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为当地评定标准。
高加索地区四一五星级酒店有些大堂较小、楼层不高、可能没有电梯。
双人标准房可能设置一大一小两张床或一张大床,有时二张单人床拼在一起。
偶尔会有酒店无空调设备。
每标间可接待两人大带一个1.2米以下儿童(不占床)。
旅游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旧病复发且在出团日前180天内未经过治疗的疾病。
推荐根据自身情况额外补充医疗50万或70万大额保险,费用自理。
行程外活动为满足旅游者多样化需求,在时间允许、人数足够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情况下安排,旅游者自主自愿参加,旅行社绝不强迫。
不参加则按行程安排内容活动,参加须在境外书面签署附件交予领队,不书面签署或口头确认视为不同意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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